-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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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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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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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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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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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对县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毛春梅委员:
您在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城区中学每个中学至少配备一位校医》的第3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现作如下答复:
一、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现状
城区中学学生人数众多且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学生就医保障不足带来的潜在风险。收到提案后,县教体局迅速联合县卫健局成立专项调研组,对城区各中学学生人数、现有医疗保障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调研发现,因家长多外出打工、教师工作繁忙,学生遇感冒发烧等常见病症时,就医及时性确实难以保障,您提出的配备校医建议十分必要且迫切。
二、多措并举,落实校医配备工作
为解决城区中学学生就医难题,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校医配备工作:
(一)明确配备标准与计划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城区中学实际学生人数,确定每所城区中学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校医的标准。制定校医配备三年计划,计划在2026年内,完成2所城区中学的校医配备;2030年内,实现所有中学专兼职校医全覆盖。同时,对于规模较大、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校医配备数量,以满足学生医疗需求。
(二)拓宽校医招聘渠道
一方面,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募具有相关医学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校医,在招聘公告中明确岗位要求、待遇保障等信息,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另一方面,与本地医学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争取输送医学专业毕业生到城区中学担任校医,为学校注入新鲜血液。此外,鼓励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医疗机构派驻校医,确保校医资源稳定供应。
(三)加强校医培训与管理
建立校医定期培训制度,联合县卫健局、医院等单位,组织校医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内容涵盖常见病症诊断与处理、应急救护知识、传染病防控等,不断提升校医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制定校医考核管理办法,对校医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激励校医认真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完善配套,强化医疗保障
除配备校医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医疗配套设施。要求各城区中学按照标准建设校医室,配备常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并定期对物资进行更新补充。同时,加强与周边医院的沟通协作,建立学生就医绿色通道,对于校医无法处理的急症、重症学生,能够及时、快速地送往医院救治,全方位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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