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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27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常艳萍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第33号提案收悉。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

(一)完善监管体系。红河县始终将食品安全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并根据上级文件,细化制定了《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红县食安委发〔2025〕3号),进一步调整充实红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体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红河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合计21家,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配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优化后政策要求,按照风险等级对各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不同频次督导。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与其他日常管理制度有效融合,截止目前,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中红河县有包保主体2043家(其中县级43家,乡级155家,村级1845家),包保干部259人(县级24人,乡级48人,村级187人)。各级干部已完成督导2059家次,发现问题50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严格督促包保主体落实责任,各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三防设施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治理情况。一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了春季学期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对全县学校档案、食堂信息、企业信息、校外供餐单位等情况进行核对,建立完善“一校一档”,全覆盖检查124所学校食堂以及3家食材配送公司,对检查发现的343个问题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联发通报到各学校,现已完成全部整改。结合校园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惠民行动”,全面检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小学学校食堂104家156次,责令整改14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起,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2条。二是农村食品治理情况。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52户次,排查问题数34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57公斤,责令整改16家。三是配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整治,共查各类肉制品经营主体142家次,抽检肉制品36批次,发现问题31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四是重点时间段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两会、文化旅游节、中高考期间等重点节日及重大活动对校园、农贸市场、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多频次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节日期间约检查食品经营户650余家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户400余家次,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4次。

(四)持续推进云南省“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深化“主动问需、靠前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证前指导”服务,今年以来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证前指导”服务,采取“面对面沟通、点对点破题”方式,助力食品生产企业尽快获证投产,助推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健康高效发展。

(五)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采取“线上+线下”和“走出去、请进来、送下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充分运用国家市场监管学习平台,组织执法人员9人参与培训;组织业务骨干6人赴外省及省州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先进执法经验、开拓视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县级、州级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加大对市场监管部门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把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应急处置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目前2025年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5.72万元。我局总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共43人(行政3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8人)。

(七)监督抽检及核查处置情况。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止目前,共抽检食品734批,其中3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批次正在核查处置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少,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滞后,设施设备相对欠缺,尚未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追溯体系,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效果。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工作总量增加与监管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等矛盾突出;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履行部门监管的工作业务不够熟悉。

(二)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农村群众居住分散,人口众多,大部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长期存在食用野生菌、饮用散装白酒等饮食习惯,食物中毒防控工作难以全面覆盖,尤其是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普遍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农村自办宴席按规定办理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存在难度。

(三)机制不够健全。食安委成员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不对应、差异大、不匹配等实际,导致各成员单位间的食品安全职能职责不够明晰,一定程度上存在县对成员单位、对乡镇食品安全考核标准难以量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年龄老化等问题。二是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培训、轮岗等各种手段和渠道,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多领域业务和行政执法能力,实现一专多能、一专多用,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理顺监管体制,夯实监管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能,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到位,树立其权威性。严格落实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职能互补,功能齐全的强大监管合力。二是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考核和失责追究制度,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建立联动和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快速反应、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多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消费警示、消费维权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