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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26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威、张淑俊委员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7提案《关于把宝华镇龙玛村建成旅居村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您致力于推动乡村发展的热情与努力,我们深表敬意!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全县旅居村建设计划,龙玛已计划打造为试点示范村,截至目前龙玛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已开始实施,由红河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整合资金150万,文旅局申报的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0.35万元(已拨付至乡镇),做先期项目资金。同时我局积极编制全县乡村旅居项目可研,争取中央、省级预算,专债等各口资金支持。持续推进龙玛村旅居村打造进度。预计年内完成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理解与大力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红河县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