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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25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消防救援局 对政协红河县十四届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崔明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红河县各村(社区)全面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准确把握了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力量、弥补农村及偏远地区消防救援空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政策背景与红河县现状

国家政策导向: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的基层消防力量,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社区和行政村应当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

红河县现实需求:我县农村地区存在消防基础设施薄弱、专业消防力量覆盖不足等问题。部分乡镇、农村缺乏符合规范的消防通道和可靠水源,建筑耐火等级低,“火难防、灾难救”的现状客观存在。

尤其是偏远行政村因道路狭窄、距离消防中队较远,对微型消防站的需求尤为迫切。现有基础与差距,目前,我县已初步在部分重点社区、行政村试点建设微型消防站,并纳入全县应急联动体系。但受限于县级财政压力,全县范围内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仍面临较大困难。主要问题包括:资金保障不足(微型消防站建设需投入场地、器材及人员培训经费,后续维护更新仍需持续投入)、区域覆盖不均衡以及人员与管理短板。

二、已开展的工作及阶段性进展

规划与标准制定:我局已依据《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文件,结合红河县实际,制定了《红河县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南》,明确人员配置、器材配备、训练考核等具体标准。

试点建设与联动机制: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和部分行政村率先建设示范性微型消防站,并纳入县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体系,实现“一点着火、多点出动”的联勤联动。2023年以来,试点站点已参与初期火灾扑救10余次,有效减少了损失。

资金申请与资源整合:我局已向县政府提交专项请示,申请将微型消防站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探索整合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借鉴外地“以土地租金抵扣建设投资”等模式。

三、下一步具体实施计划

(一)分步建设目标

计划在“十四五”末期和“十五五”前期分阶段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近期(2025年底前):优先在火灾高风险区、偏远行政村布点,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成35个标准微型消防站。

中期(2026年底前):实现全县行政村覆盖率达60%,重点强化人员培训和器材维护。

远期(2027年底前):力争实现微型消防站覆盖率达85%以上,并建立完善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标准化建设内容

站点设置:充分利用各村(社区)现有场地,如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满足日常值守、器材存放的基本要求。

人员配备: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由村干部、保安员、志愿者等组成。明确站长由村(社区)主任担任,副站长由治保主任担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器材配置标准:基本灭火器材:至少配备5104kg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应急灯等。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灭火救援服、消防头盔、防护靴、安全绳等基本防护装备。

通信设备:配备手持对讲机、外线电话等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三)管理与运行机制

培训机制:每季度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包括灭火器材使用、疏散逃生引导、初起火灾扑救等内容。每年组织一次技能比武与考核,提升实战能力。

联防联控: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系,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全县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实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的目标要求。

巡查宣传:微型消防站队员同时承担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职责,定期开展入户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加强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针对性宣传。

四、资金筹措方案

针对资金短缺问题,拟采取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

财政资金主导:积极争取将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同时申请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

整合项目资源:将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相结合,整合利用相关资金。

社会力量参与:引导企业、乡贤捐赠,探索与保险公司合作,鼓励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建立保险经济补偿机制。

村级经济补充: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从村级集体经济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微型消防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消防救援、财政、住建、民政等部门参与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设工作。

制度保障:制定《红河县微型消防站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将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各乡镇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技术保障:建立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口指导机制,每季度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微型消防站规范运行。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继续监督指导!



红河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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