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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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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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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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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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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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第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你们在红河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
在城区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关于在红河县人民医院十字路口
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的第 4 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
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规划情况。根据《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 云 南 省 红 河 县 迤 萨 马 帮 古 城 旅 游 区 旅 游 总 体 规 划
(2016-2030)》关于中心城区土地使用、控制线划定、城市更新
及综合交通等规划内容,红河县第一小学门口(上大门)和人民
医院门口暂未规划人行天桥。
2.现场情况。红河县第一小学门口(上大门)属环城北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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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周边车行道宽度约 7 米,人行道最窄宽度约 2.5 米,最宽宽
度约 3 米,周边存在居民住宅,地形较为复杂并存在高边坡。人
民医院门口红绿灯处属莲花路区域,周边车行道宽度约 17.5 米,
人行道最窄宽度约 1.8 米,最宽宽度约 3 米,道路条件呈不规则
状,周边主要为医院办公区、商业综合体和居民住宅。
3、方案论证。经邀请道路设计和桥梁相关专家至现场查看
后,按照国家现行关于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红河
县第一小学门口(上大门)和人民医院门口红绿灯处区域地形条
件无法满足建设需要,需对周边区域进行房屋拆迁、地形修整和
边坡支护等。推进县城立体交通体系建设,需结合区域周边发展,
统一规划,科学实施,因此,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该两处位置
建设人行天桥的条件不成熟。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提案提出的建议,关注群众
交通安全问题,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查缺补漏,落实资
金,不断完善城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
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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