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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25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第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李雄辉、张福常、许樱玉委员:

     你们在红河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

在城区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关于在红河县人民医院十字路口

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的第 4 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

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规划情况。根据《红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 云 南 省 红 河 县 迤 萨 马 帮 古 城 旅 游 区 旅 游 总 体 规 划

2016-2030)》关于中心城区土地使用、控制线划定、城市更新

及综合交通等规划内容,红河县第一小学门口(上大门)和人民

医院门口暂未规划人行天桥。

       2.现场情况。红河县第一小学门口(上大门)属环城北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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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周边车行道宽度约 7 米,人行道最窄宽度约 2.5 米,最宽宽

度约 3 米,周边存在居民住宅,地形较为复杂并存在高边坡。人

民医院门口红绿灯处属莲花路区域,周边车行道宽度约 17.5 米,

人行道最窄宽度约 1.8 米,最宽宽度约 3 米,道路条件呈不规则

状,周边主要为医院办公区、商业综合体和居民住宅。

       3、方案论证。经邀请道路设计和桥梁相关专家至现场查看

后,按照国家现行关于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红河

县第一小学门口(上大门)和人民医院门口红绿灯处区域地形条

件无法满足建设需要,需对周边区域进行房屋拆迁、地形修整和

边坡支护等。推进县城立体交通体系建设,需结合区域周边发展,

统一规划,科学实施,因此,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该两处位置

建设人行天桥的条件不成熟。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提案提出的建议,关注群众

交通安全问题,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查缺补漏,落实资

金,不断完善城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

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