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hhxzfbgs/2025-00251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29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3号提案的答复
杨朝伟、马永林、张志鑫、杨福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迤萨镇城区池塘种植荷花的建议》的第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自2022年开展绿美城市建设以来,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坚持“统筹规划、务实节俭、科学布局、公平均衡、合理利用、分类施策、循序渐进”总体要求,全面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格局和管理体系,高质量打造环境宜人、景观秀美、人文浓郁、功能完善、形象突出、特色鲜明的绿美城市。对你们在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在大观塘、安邦村内的几个大池塘、王塘子和莲花塘村塘子种植荷花的建议,因产权归属等多种原因,王塘子和莲花塘村塘子不能种植荷花,大观塘产权属于我们,计划于2026年2-3月份种植荷花;安邦村内的几个大池塘、王塘子和莲花塘村塘子产权属于迤萨的西山社区和跑马社区的村组,我局无法处置塘子的使用。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9日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红河



滇公网安备532529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