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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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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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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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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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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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401000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全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
6.承担红河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并督查各乡镇政务服务业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学党纪”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学习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自觉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二是落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切实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行业系统业务培训(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等业务培训)。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三是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加强监督,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红线意识。四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行项目工作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等方面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推动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两禁止、二取消、一推行”改革措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微信工作群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准确发布工作信息。三是强化舆情管控。按县网信办安排部署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管理,深入开展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和意识形态阵地梳理及风险隐患排查。四是加强网络安全。组织学习网络安全事件案例,开展互联网、网络设备和个人办公电脑等重点部位网络安全检查,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4.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招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推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进。
5.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州、县有关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团结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国安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主体责任。以开展走访挂包脱贫户、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效能、开展包保卫生片区保洁活动为抓手,全面压实推进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工作。
6.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等工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关心驻村队员生活与工作情况,及时安排驻村队员工作经费,主动了解并稳定驻村队员思想动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干部人才支持。
(三)提升效能,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1.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坚持利企便民原则,聚焦“一门、一网、一次”改革,着力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异地办”和“最多跑一次”。并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开展“五减一优”(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打造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政务服务软环境。
(1)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151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8%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承诺时限压缩率85.26%;即办事项777项,“即办件”率达67.5%。
(2)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部署“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办理,不断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在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得到全面提升。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共办件1076件。
(3)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场主体登记等234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4年共办理28212件。
(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便捷办”。老年证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设立、注销核准登记,残疾人证核发、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2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就近办理”,2024年共办理9256件。
(5)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做好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的证照申报工作。全县电子印章备案124枚,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1照41证。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理税费、企业职工参保、印章刻制、银行贷款等领域推广运用,不动产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在办理水电、贷款、孩子上学等互认推广应用。六是多元化畅通诉求渠道。2024年共评价12694条,主动评价率为90.45%,好评率99.98%,整改完成率10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024年共承办各类工单1130件,办结1083件,受理中47件,办结率95.84%,答复率100%;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共承办工单5件,已销号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红河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工作于2024年11月17日移交至县发改局);“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没有接件。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规范。
(1)交易制度标准化。持续完善红河县公共资源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省州关于进场交易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办事指南、业务规程等操作办法,畅通线上线下监督投诉平台,全方位实现资源交易制度化运行。
(2)交易流程标准化。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实现全流程100%电子化交易。2024年,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进场交易34个项目,累计参与投标831人次,交易金额38265.12万元,减免投标保证金9105.88万元,减免比例达78.80%,节约资金4325.83万元,节约率10.16%。其中:工程建设27个,政府采购4个,国有产权交易3个。
(3)执行政策精准化。严格核验落实“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一减免(两次)”政策情况,减免投标保证金比例达78.80%,投标人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有528家投标单位,运用企业信用评价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有206家投标单位,所有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均不低于50%。
(4)场内巡检规范化。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对评标现场监督和管理,重点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评标期间不佩戴工作牌、迟到、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场所、将有关评标材料带离现场的行为和评标期间擅自离开现场或进行评标无关的工作的行为进行监督。
(5)隐性壁垒整治常态化。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进一步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隐性壁垒问题,常态化做好专项治理“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工作。
(6)审核电子卖场常态化。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电子卖场入驻商家和上架商品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政采云”电子卖场共有供应商114家,上架商品10168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监督检查股、信息技术股、行政审批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红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学党纪”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学习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自觉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二是落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切实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行业系统业务培训(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等业务培训)。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三是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加强监督,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红线意识。四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行项目工作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等方面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推动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两禁止、二取消、一推行”改革措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州、县有关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团结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国安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主体责任。以开展走访挂包脱贫户、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效能、开展包保卫生片区保洁活动为抓手,全面压实推进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工作。
4.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招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推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进。
5.政务服务工作。坚持利企便民原则,聚焦“一门、一网、一次”改革,着力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异地办”和“最多跑一次”。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开展“五减一优”专项行动,全力打造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政务服务软环境。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15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即办事项777项,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共办件1076件;“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4年共办理28212件;“就近办、马上办、便捷办”,2024年共办理9256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做好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的证照申报工作。全县电子印章备案124枚,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1照41证。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理税费、企业职工参保、印章刻制、银行贷款等领域推广运用,不动产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在办理水电、贷款、孩子上学等互认推广应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024年共承办各类工单1130件,办结1083件,受理中47件;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共承办工单5件,已销号5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没有接件。
6.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持续完善红河县公共资源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省州关于进场交易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办事指南、业务规程等操作办法,畅通线上线下监督投诉平台,全方位实现资源交易制度化运行。2024年,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进场交易34个项目,累计参与投标831人次,交易金额38265.12万元,减免投标保证金9105.88万元,节约资金4325.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27个,政府采购4个,国有产权交易3个。投标人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有528家投标单位,运用企业信用评价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有206家投标单位。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电子卖场入驻商家和上架商品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政采云”电子卖场共有供应商114家,上架商品10168件。
7.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服务工作
按照“依法行政、市场主导、强化监督、规范高效”的建设原则,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350604.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0604.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613.81元,增长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613.81元,增长6.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人员调入、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4年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卫生健康和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增加;三是政务服务大厅维护管理经费、水电费、上网费、办公设备采购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经费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350604.72元。其中:基本支出2923732.72元,占总支出的87.26%;项目支出426872.00元,占总支出的12.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7613.81元,增长6.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1012.08元,增长13.64%;项目支出减少143398.27元,减少25.1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标、人员调入、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调整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政务服务大厅维护管理经费、水电费、上网费、办公设备采购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3732.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4365.36元,占基本支出的9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367.36元,占基本支出的3.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87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政务大厅运行经费200000元。该经费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建成后实现评标项目、评标工位、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
2.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经费80000万元。该经费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中购置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
3. 政务服务办公经费146872元。该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办公用品、上网费、水电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0604.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7613.81元,增长6.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551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薪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995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14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9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367.36元,比上年减少36603.02元,下降25.0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办公、印刷、上网、水电的过度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日常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上网费、水电费等由项目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617540.66元,其中,流动资产108035.53元,固定资产509505.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7942.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830.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GK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GK1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原因是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相关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原因是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相关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401111
附件【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1)2025083110504586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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