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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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5-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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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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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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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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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500000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流动就业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宣传贯彻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贯彻执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审核、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
9.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即:政府机关1个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资福利股、基金监督股、事业人员管理股,财务室、档案室;所属事业单位设有4个,分别是:
1、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
3、红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红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以上所属4个事业单位属于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坚持就地就近和外出务工转移就业“两手抓”。结合乡村振兴,抓实产业发展带动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开展好202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6万人以上,组织化率达30%以上。2025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继续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贷款覆盖面,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2025年力争扶持创业280人以上。
2、全面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成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做好新成立事业单位及变动编制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干管权限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公开调配工作,进一步做好违规借调事业单位人员的清理和规划。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招募以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3、努力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2025年计划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8881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650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231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7740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2047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85400人。认真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功效,积极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全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各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全面落实,重点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895385.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895385.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35425.15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上年度中央就业资金支付率已达标,今年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895385.62元,其中:本年收入75895385.6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895385.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35425.15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上年度中央就业资金支付率已达标,今年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5895385.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5895385.62元,其中:基本支出72672112.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47943.9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行政和事业人员退休费;项目支出3223273.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7481.19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及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县级补助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792元,其中:行政运行100000元,事业运行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45792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90507.44元,其中行政运行4388064.44元,事业运行190244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6940798.3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5762720.5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8674333.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744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和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就业补助324481.19元,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死亡抚恤454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因公死亡家属抚恤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1.1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61624.89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9612.19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252.1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760.59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500000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73932.64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5.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5.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300人次等。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普惠金融发展经费:用于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或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57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486192.28元,其中,流动资产1522636.99元,固定资产896355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28085.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43706.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25118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500111
附件【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2025021410193275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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