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11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3300000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2.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3.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8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红河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管理中心

2.红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3.红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4.红河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5.红河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6.红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红河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8.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重点工作概述

1. 党建引领与政务建设:以党建为统领,推动“党建+业务”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同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70余条,并通过多渠道拓宽公开路径,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2. 城市更新与项目建设:推进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改造,在建、储备相关项目多个,涵盖管网更新、建筑提质等,概算总投资超40亿元。实施绿美城市与社区建设,建成口袋公园、绿道等生态设施,新增绿道7.3公里,打造多个绿美街区与社区。

3. 农村住房保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房抗震改造,下达补助资金超1155万元,通过“一卡通”直达农户,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应保尽保。

4. 城市管理与服务:以“五个专项行动”保障市容环境,强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生态饮水及市容秩序管理。推行“柔性执法”,开展联合拆违行动,规范城市空间秩序。

5. 燃气与安全监管:规范燃气企业运营,推进燃气储配站建设及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现有储配站储气能力220立方米,拟建项目新增储气能力210立方米,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6. 行业与资金管理:积极争资引项,申报国债、专项债等资金项目,2024年申报资金约27.97亿元;参与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企业资质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700988.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700988.3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84234.36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有人员变动,有人员调入及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700988.34元,其中:本年收入24700988.3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00988.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84234.36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有人员变动,有人员调入及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700988.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700988.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8942.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9609.05,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有人员变动,有人员调入及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3002045.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4625.31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了红河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所以导致收支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类)05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1232740.6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全年经费支出;208(类)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82.06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11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78179.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类)01项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7735211.0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类)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2072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2(类)06项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828429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经费支出;221(类)02项住房改革支出,住房改革支出760440.84元;主要用于职工全年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1(类)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83.1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556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11637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1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0.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1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数据所以没有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8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厉行厉检,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节约车辆运行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县级项目共有6项,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58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4.8,主要原因是人员有相应减少,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43944535.76元,其中,流动资产4357222.14元,固定资产139587313.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2780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4659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3300111




附件【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0224061300733.xlsx